谷雨•万物生 春耕行 把好产品质量关 不误农时不负春

谷雨·万物生!谷雨节气是春季最后一个节气,此时阳光充足,气温适宜,雨水充沛,这对植物的生长非常有利,是农民种植作物的重要时期。然而,云梦法院近期审理了一起涉农产品纠纷案件,农民种植的生姜全部绝收,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法院判决支持了某农业发展公司的全部经济损失。

【案情回顾】

湖北省云梦县某乡村为提高农民收入,实现乡村振兴的目标,引进湖北某农业发展公司在该乡村投资生产现代农业。2021年1月,该公司在该村投资生产生姜种植,共种植50亩,分别采取大棚种植和露天种植模式。大棚生姜种植需要购买姜种、肥料等农资,经前期考察,湖北某农业发展公司法人通过微信与山东某农业科技公司工作人员李某某联系购买姜种、肥料等农资。2021年1月11日,湖北某农业发展公司按照李某某的指示将济南某肥业公司生产的936智能有机肥33吨等相关农资投入使用。种植近5个月后,棚内生姜全部绝收,造成经济损失785250元。湖北某农业发展公司认为,三被告生产、销售的“963智能有机肥”种子出芽率及有机肥腐热度不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造成了其巨大的经济损失,三被告应当共同承担赔偿责任,遂诉至法院,请求三被告共同赔偿经济损失785250元。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无论产品是否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在最终确定其有无缺陷时,均应考察产品是否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不合理的危险并非产品的一切可能危险,它仅指在对产品合理使用的过程中,出现的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危险。即人们在合理使用产品时,产生的对产品安全性的合理期待。产品即便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由于标准的制定者受其知识水平、能力所限,该标准也不可能将所有不合理的加以排除。本案中,济南某肥业公司生产的“963智能有机肥”虽然符合NY525-2012《有机肥》标准,但是不符合2021年6月1日起实施的NT/T525-2021《有机肥》标准,新的标准在原来的标准上增加了“腐熟度”和“种子发芽指数”的术语和定义,案涉农作物生姜的全部绝收也正是因为“963智能有机肥”的“腐熟度”不够造成的,因此“963智能有机肥”肥料与生姜受损具有因果关系,该有机肥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产品责任。

云梦法院一审判决被告济南某肥业公司赔偿湖北某农业公司直接经济损失785250元。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典型意义】

春雨落,百谷生,这是希望的雨,是滋润大地的雨。本案的裁判也为农民的巨大经济损失带来了希望,法官通过现场勘查,以专业的司法鉴定为基础,认定当产品存在危及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时,就应当认定为存在产品缺陷,支持了湖北某农业公司向生产存在产品缺陷的有机肥料的济南某肥业公司追索经济损失。

本案中的生姜大棚种植是云梦县某村乡村振兴的重点项目,关乎着村民的切实利益,也关乎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本案通过司法裁判,既挽回了农民的经济损失,也为当地的乡村振兴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同时对全国的乡村振兴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温馨提醒】

农资作为农民农业生产不可或缺的物资,农资质量的好坏会直接影响农作物的长势及收成,因此需要严把质量关,农用物资应当从正规渠道购买,对于大面积的农作物种植的农用物资的购买可以咨询相关技术人员,以降低种植风险,提高农作物收成,避免经济损失。

(通讯员 杨亮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