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水乡云梦河湖安澜,描绘流域综合治理的生动检察画卷

千年前,唐代著名诗人孟浩然用千古名句“气蒸云梦泽,波撼岳阳城”,将水生灵动的云梦画卷描绘得栩栩如生,令人心驰神往。“筚路蓝缕,以启山林”,历经千年风云变幻,古云梦泽在岁月的洗礼中逐步演变成为了今天的云梦县。

云梦县位于湖北省中东部,下辖9镇3乡,总面积604平方千米,是江汉平原著名的“鱼米之乡”。县境内河湖交错、三湖连城,涵盖了府河、漳河、汉北河等重要长江支流,”云的故乡”“梦的摇篮”“梦里水乡”是对云梦美景的真实写照。

在“水乡云梦”的生动画卷中,云梦县检察院奋力执笔,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紧紧围绕云梦高质量发展实际,主动融入湖北加快建设全国新发展格局先行区大局,持续深化开展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着力构建流城生态保护司法屏障,奋力谱写流城综合治理检察篇章。2023年,云梦县检察院共立办涉流域环境资源保护案件43件,其中向行政机关制发诉前检察建议38件,开展行政磋商3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件,1件案例入选省检察院与省水利厅联合发布的典型案例,1部微动漫作品获评省检察院二等奖,1件办案故事获评省检察院优秀办案故事,2人入选全省公益诉讼检察人才库。

精心谋划抓部署绘好流域综合治理的“路线图”

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湖北省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纲要》,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精心谋划部署,为助力流域综合治理起好步开好局。

迅速传达上级要求,强化统筹谋划。深入学习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的系列部署要求,在充分认识流域综合治理的重要性基础上,将文件要求、领导讲话与云梦县发展的实际联系起来,将工作部署转化为切实可行的“路线图”,找准检察监督在流域生态保护的立足点、着力点,为助力流域治理护航绿色发展提供检察方案。

成立工作专班,开展线索梳理。制定流域综合治理专项活动实施方案,成立办案工作专班,细化工作内容,列出条目式清单,将责任落实到人。制定专项统计报表,明确专人负责统计,时刻掌握进度,助推“文件变成实践”,召开专项部署会、推进会,进行专门部署,对网络投诉平台、益心为公志愿者平台以及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中涉流域治理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从中发现公益诉讼监督案源。

领导靠前指挥,强化示范引导。一把手充分发挥“领头雁”的作用,在研究解决涉流域综合治理重大问题时,亲自带领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协调,对案件线索进行严格把关,适时带着问题开展督导,听取汇报,指明方向,通过现场督办、随机抽查、跟踪问效等方式,及时关注、跟进相关案件办理情况。

完善机制抓落实打好流域综合治理的“组合拳”

坚持机制靠前,通过与行政机关、相关职能部门建立协作机制,打通履职外部壁垒,提升工作规范化水平。

不断健全完善 “河湖长、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围绕水安全、水环境安全、 水资源保护等领域公益保护,充分发挥河湖长制办公室、林长制办公室组织协调作用和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职能,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线索移送、证据收集、结果反馈等协作机制。努力打破部门壁垒、建立数据通道,为流域综合治理提供制度性、机制性支撑。

加快构建代表建议与检察建议衔接转化工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孝感市人大代表建议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转化工作办法》,聚焦流域治理突出问题,依法能动履职,通过主动沟通联系、调研走访、邀请人大代表参与听证、跟踪回访等方式,将代表的“好声音”实实在在转化为流域生态保护的检察举措,同时努力推动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转化为代表建议,力求实现代表建议与检察建议的“双向奔赴”。

不断深化检察一体化履职协作配合机制。树牢“一盘棋”意识,形成紧密衔接、顺畅贯通的一体化履职机制,统筹协调“四大检察”,找准公益诉讼检察与刑事、民事、行政检察之间的融合接口。深化上下一体工作模式,对疑难重大复杂性问题,及时向上级院请示汇报,获取指导帮助,对跨行政区域的综合性流域问题,充分利用上级院资源整合优势,提升办案效果。

聚焦专项抓整改画好流域综合治理的“同心圆”

聚焦流域综合治理中的痛点、难点问题,立足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能开展专项监督,主动走访对接水利、环保、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部门,全面掌握非法排污、非法捕捞、非法狩猎、非法建筑等情况,重点围绕水资源保护、水环境污染、河湖“四乱”、河道安全等重点领域加大办案力度。

聚焦西大渠环境污染开展专项监督,推动实现溯源治理。根据县人大代表“关于对铁西片区截污和铁西渠疏浚的建议”议案,立办“西大渠环境治理”系列公益诉讼案件,分别向相关职能部门及属地乡镇发出诉前检察建议6份,督促各单位对西大渠污染问题进行综合治理,目前县政府投资1.6亿元启动云梦县“大小循环”碧水畅通工程,西大渠作为重要治理单元被纳入其中,预计2024年可实现源头治理。

聚焦农村黑臭水体开展专项监督,“臭水沟”变成“清水渠”。聚焦民生民利,针对群众反映突出的农村黑臭水体污染问题开展专项监督,依托全市黑臭水体综合整治试点项目,对治理过程中协作不畅、成效不明显、进度缓慢等问题,分别向有关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6份,各单位收到检察建议后,迅速整改落实,成效明显。昔日的“臭水沟”正逐步变成“清水渠”,乡村面貌焕然一新。

聚焦河道安全开展专项监督,消除河道安全隐患。针对河道岸线被侵占、溢洪道口设置拦河渔具、河道弃置废弃船舶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监督,立办公益诉讼案件10余件,督促整改落实。办案过程中注重发挥公益诉讼办案的刚性,对发出检察建议后未整改落实的行政单位,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有效解决河湖管理现有执法力量薄弱、化解矛盾纠纷方法措施不足、效率不高的问题。

(通讯员  钟贞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