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云梦县2024年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报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就业创业政策,进一步促进我县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根据《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社[2023]181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惠企利民促发展的若干措施》、《2023年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行风建设工作要点》鄂人社办函[2023]19号精神,现就我县2024年度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后申报社会保险补贴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补贴对象

具有云梦户籍,从事灵活就业并办理了就业登记手续、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了2024年度社会保险费的人员。具体包括:

(一)就业困难人员

⒈“4050”人员  

①原国有、集体企业、乡改和经营性事业单位改制的下岗失业人员中,女性年满40周岁(1984年之前出生)、男性年满50周岁(1974年之前出生);   

②大龄失业人员:女性年满40周岁(1984年之前出生)、男性年满50周岁(1974年之前出生)的人员;

⒉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⒊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持证本人);

⒋脱贫劳动力(原建档立卡贫困户);

⒌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⒍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

(二)离校2年内且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二、申报时间

首次申报人员:8月20日--10月31日

再次申报人员:8月20日--9月30日

三、申报资料

(一)首次申报人员

1、准备所需资料

⑴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

⑵《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已激活);

⑶就业困难人员资料

①“4050”人员:原单位(企业)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合同(协议)书(仅原国有、集体企业、乡改和经营性事业单位改制的下岗失业人员提供);

②低保人员:低保证(仅限持证者本人,须年检);

③残疾人:残疾证(仅残疾人提供);

④高校毕业生:学历证明(仅高校毕业生提供);

⑤脱贫劳动力:帮扶手册(仅建档立卡人员提供);

2、户籍地乡镇(社区)或开发区党群服务中心人社窗口填报《云梦县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表》(首次)并进行初审;

3、乡镇(社区)、开发区周将初审合格资料报送至云梦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进行复审。

(二)再次申报人员

1、再次申报对象无需携带申报资料,到云梦县政务服务中心(4号楼人社局服务大厅)9-10号窗口填报《2024年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承诺》表即可;

2、《社会保障卡》(仅新更换社保卡的人员提供)。

四、申报程序

1.首次申报人员:携带相关资料到户籍乡镇(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人社窗口填表并申报;各乡镇(开发区)初审后每周分别集中上报。

2.再次申报人员:到云梦县政务服务中心(4号楼人社局服务大厅)9-10号窗口填报《2024年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承诺》表即可。

3.在省外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人员需提供社保缴费凭证

五、补贴标准

定额补贴2400元/年/人(200元/月/人)。

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其中离校2年内且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享受补贴期限均以初次核定其享受补贴时年龄为准;初次补贴享受月份以首次申请时系统平台认定的灵活就业登记日期当月开始计算。

六、注意事项

(一)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实行“实现灵活就业,自主申报、先缴后补、不缴不补”的原则。请缴纳社保费后在规定时间内申报,逾期不予补办,原则上不予代办(在外地实现灵活就业者可委托代办);

(二)申报人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优化经办流程,全面推行“直补快办”经办模式。

政策咨询电话:

政务服务中心(4号楼人社局服务大厅)9-10号窗口电话:4330300

各乡镇(开发区)党群服务中心人社窗口:

城关镇:4329781   开发区:4228013   义堂镇:4443390

吴铺镇:4170960   伍洛镇:4510299   道桥镇:4619818

曾店镇:4101006   倒店乡:4141015   沙河乡:4540076

下辛店镇:4580096 胡金店镇:4418808 清明河乡:4565480

隔蒲潭镇:4650882

云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