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云梦法院执行局王长标、史月强、陈力三位法官,谢谢你们为我要回了22500元的辛苦钱,太感谢你们了!”近日,云梦某书画社经理张某来到云梦法院,将一面印有“廉洁奉公,执法为民”的锦旗送到执行干警陈力手中,对执行干警们的高效执行表示感谢。
申请人云梦县某书画社与被执行人陆某承揽合同纠纷一案,云梦法院于2019年11月8日作出判决,被执行人陆某应给付申请人云梦县某书画社广告费22500元。因被执行人陆某未如期履行其法律义务,申请人云梦县某书画社于2020年6月3日向云梦法院执行局申请执行,因被执行人陆某遭遇经营困难且与多人发生债务纠纷导致案件执行一时陷入僵局。后经执行干警王长标、史月强多方查找,发现被执行人陆某在孝感城区某小区拥有一处房屋,但该房屋登记在与陆某关系亲密的第三人名下,执行干警将相关情况向执行局领导汇报后,立即对上述房屋进行了查封。
经执行干警多次耐心地释法明理,被执行人陆某表示愿意主动变卖房屋,以此偿还对该书画社以及其他两名申请人的欠款总计13万元,但希望法院先解除对房屋的查封。此时的案件承办人陈力立即将双方当事人约到法院并促成双方达成了执行和解。被执行人陆某为表示诚意先期向法院打款8万元,陆某的堂兄陆某平作为保证人向法院缴纳了5万元保证金。至此,上述三起案件经过王长标、史月强、陈力三名执行干警的接力执行均已执行完毕,双方当事人均对案件办理结果表示满意。(通讯员 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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