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县“五经普”目前进展如何?
经过前期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包括机构组建、普查区划分、建筑物信息采集、“两员”选聘与培训、部门资料收集整理、清查底册编制等,从8月份开始,各乡镇(开发区)采取“地毯式”清查的方式,对各自辖区内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从事第二、三产业的个体户进行全面清查。目前,单位清查工作初步完成,正在进行查遗补漏和法人单位主要财务指标预填报工作。初步的清查结果显示,我县普查小区321个,建筑物10020 个,法人和产业活动单位10987个,个体户52831个。
2.下一步普查对象需要如何支持与配合“五经普”工作?
按照《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普查对象有义务接受普查人员依法进行的调查,并如实、按时填报经济普查表,不得虚报、瞒报、拒报和迟报经济普查数据。2024年元旦,普查登记工作将正式启动,届时普查对象应当按照普查工作人员的要求,在云梦网自主填报端口填报经济普查有关信息,针对普查员电话或是上门采集相关信息时给予积极支持与配合。
3.普查对象如果拒绝如实填报普查信息,你们该如何处理?
一是严格落实信息保密要求以打消普查对象顾虑。《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各级经济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经济普查中所知悉的经济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个人信息,应当依法履行保密义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发布普查数据,严格限定用于经济普查目的,不作为任何单位对经济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这是经济普查工作的底线、红线。
二是必要时采取行政处罚手段以提高普查对象配合度。按照《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经济普查对象拒绝、妨碍普查人员调查,提供虚假或不完整普查资料,未按时提供经催报后仍未提供的,普查对象是法人单位的可处以20万以下的罚款,是个体户的可处以1万以下罚款。